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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的要求
2015-11-23 15:26  

学位办〔20157               签发人:徐颖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的要求

为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分上、下半年二次。学位申请人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申请相应学位所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通过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特制定本要求。

一、答辩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每年两次集中在一周内办理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学习年限、规定学分、创新能力培养、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

学院收齐所有拟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成果考核记录本、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培养科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没有通过审核的研究生不能启动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培养科向学位办提交一份不具备申请答辩条件人员名单及情况说明,对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出具下列材料:(1)打印一式两份成绩单;(2)在研究生创新成果考核登记表中签字盖章。

二、学位论文预审或预答辩

学位论文的预审(预答辩)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研究生需提交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撰写的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核后交学院,由学院分管研究生院长按照学科组织专家对拟答辩研究生的论文进行预审(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由所在学科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由所在学院组织。预审(预答辩)专家认真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从论文选题、文献综述、论文创新性、论文写作等方面审查是否达到本学科学位论文的要求。

研究生依据预审(预答辩)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上交导师审核。预审(预答辩)后,硕士研究生论文预审情况由所在学院进行整理并留存,以备查,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论文修改说明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学位办。

三、提交答辩申请

符合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申请,学院在规定时间前将拟申请学位人员简况表上报至学位办。学位办根据各学院上报名单发放学位申请及审批表,研究生填写后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进行审核。

四、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由学位办负责。各学院统一将预审(预答辩)后修改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收齐后送交校学位办进行检测,要求博士学位论文重合度必须低于15%,硕士学位论文重合度必须低于30%。论文检测重合度超过60%以上的不接受学位申请,重合度小于60%的允许且只允许进行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需二次检测的论文在收到通知三日内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论文,过期将不予受理。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博士(硕士)+姓名+论文题目。

五、论文的匿名评审

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由校学位办负责。匿名评审论文时间大约2个月,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

    1)各学院统一收齐所有符合匿名评审规定格式的论文(硕士1本,博士5本)和已填写的学位论文评阅书,连同本院申请学位人员名单一览表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2) 学位办负责委托校外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聘请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对已批准为涉密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委托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匿名评阅。

3)学位办及时汇总匿名评审结果,并将隐去评审专家姓名的评审结果反馈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便于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修改。

4)其它事项参见《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暂行办法》(校学位〔20158)

六、论文答辩

学位办将通过匿名评审,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通知各学院,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答辩,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前答辩结束。

1)各学院收齐本单位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批表》,并请学院分管领导和导师在表格中相应的位置签字、盖章后送交学位办。

    2)学位办审核并在相应表格中签字盖章后,各学院统一领取答辩相关材料。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公开举行,博士生要求至少在论文答辩前三天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答辩信息,且张贴海报予以公告;硕士生要求至少在论文答辩前一天在所在学院网站发布答辩信息。各学院应聘请一名学位分委员会委员或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全过程实行监控,学位办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将进行定期抽查。

    4)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议程按照《安徽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1546号)的具体要求进行。

    5)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评阅书》、课程成绩单、表决票、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经学院审查后,报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 

     6)没有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人员,材料由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保存。

 7)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表。特别注意答辩意见应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授予学位。

 七、答辩后论文修改 

各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后的修改工作,严格审查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必须依照匿名评审专家的指导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工作,并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查签字后,连同完成修改的论文电子档统一提交到学办。    

八、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的复查

    为提高学位授予质量,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学位办对已通过论文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二次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能提交学位申请和学位材料,对学位论文复查出现问题或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将不予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各学院将填写好的答辩材料、学位申请表上交学位办审查,同时按照格式要求,提交本学院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的电子版、纸质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核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十、答辩材料整理与提交

各学院应指导、监督研究生严格按照研究生申请学位提交材料包所列条目,认真准备、填写。其中,《研究生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定稿论文纸质版(3本)和电子版由学院集中汇总后交送学位办。其余材料按要求和规定时间统一归档不同部门。毕业离校后,如果档案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十一、学位授予仪式

学位授予仪式将在每年6月中下旬举行,所有参加会议的研究生一定要听从安排,注重礼仪。同时要善待所借学位服,归还时叠放整齐并确认数量及配件是否齐全。

十二、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研究生按照要求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但博士学位证的领取需要在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进行。

其它具体事宜,可参见《安徽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学位办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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